在这里简单介绍一下基本情况,本人去年入职,由于当时江津工厂还没建好(当然,直到现在江津的工厂都没有能够正常生产),所以公司安排了几乎所有与生产相关的人员去了外地工厂支援生产(该公司向外地一家兄弟工厂借了一块地,铺好了生产线进行生产,需要人员支援)。而该公司在签订offer的时候要求所有人员除了签订offer,还必须签订附加协议(派遣协议),派遣协议里面下方有几排小字约定了员工未完成协议期离职的赔偿标准,该协议右上角也写明了培训目的是学习。(协议请见附件)
那么,我有以下几个问题想请大家帮忙看看:
1、由于劳动合同法里明确指出如果单位对个人进行了专业技能培训,单位可以跟个人签订培训协议并约定培训期。但是我并没有接受到任何专业性的培训,那么该培训协议是否有效?
2、所谓的派遣协议只是约定了去外地会有培训,但是在这几个月内却并没有产生培训事实,那么去外地工作是否可以理解为出差?既然是出差,我的理解是任何单位都没有理由向即将离职的员工索取出差费用,是吗?
3、在以上两条回答都显而易见的前提下,该公司在我离职时是否有故意为难我的嫌疑?我是否可以起诉?
4、本月上旬我一个同事因为离职的事情被要求赔偿(跟我情况一样),同事拒绝后该公司申请了劳动仲裁,仲裁结果结果还没有出来。该公司请的第三方公司提供的证据只是一堆从外地回来重庆的发票,并没有任何证据可以证明我同事接受了专业技能的培训,那么仲裁的结果会不会就是我们预料的员工胜诉?
5、员工胜诉后该公司是否需要对员工进行精神损失费、误工费之类的赔偿?
6、而继我之后还会接二连三的有同事离职而被要求赔偿,该公司因为一份自己都站不住脚的协议并且没有任何证据支撑就频繁的跟员工纠缠于劳动仲裁中,是否有损害该公司名誉的嫌疑?
江津圈子很小,如果前同事无意间看到这个帖子,你一定能猜出我是谁,当然我也没必要避讳什么,只是不到万不得已我内心深处也不希望走到撕破脸皮这一步。最后,请大家迎接即将来临的离职潮吧。
http://oldpic.52jiangjin.com/uploade472012/201608/15215224271.jpg 耐世特嘛,垃圾公司,奉劝找工作的不要去。。。坑。。。几个外地SB到重庆来耍手段 这家公司也是个奇葩,忽悠员工把出差当成培训,离职后还想找员工要回出差费用,这特么的公认最抠门的台资企业都不敢这么做。一楼兄弟是内部员工爆料吗?刚百度了一下这家公司,貌似是濒临倒闭的美资被国企收购后又跟长风合资的,合资企业都这幅德行吗?求职有风险,入职需谨慎啊 来卓越学会计,政府给补助!
补助后会计学费低至680元,送教材一套,送真题库,送考前冲刺,考过为止!名额有限,赶快来报名哦!
[本贴已被 作者 于 2016年08月16日 16时00分41秒 编辑过] 。。。。。。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