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江津: 6月8日,江津西湖派出所及时救助一只“大眼萌物”
6月8日,江津区公安局西湖派出所及时救助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雏鸟。当日13时30分许,西湖派出所接到群众求助报警称,在西湖镇赵家崖小区附近的田地里,有两只呆萌可爱的大眼小鸟伏在地上,好像是猫头鹰,其中一只已经奄奄一息了,需要及时救助。接报警后,西湖派出所立即出警,会同当地政府林业部门相关人员迅速赶到现场,对雏鸟进行了辨认,确定两只雏鸟均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但雏鸟体态表征不明显,暂无法确定其具体种类。民警赶到现场发现猫头鹰雏鸟由于该两只猫头鹰处于雏鸟形态,不具备飞行、捕食的能力,无法独自存活,其中一只可能因为长时间未进食,在民警和林业部门工作人员到达现场时已经死亡。另一只猫头鹰雏鸟已交由动物保护部门抚养,待长大后放归大自然。
林业部门工作人员和民警给猫头鹰雏鸟喂食猫头鹰是鸮形目鸟类的统称,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大部分的种为夜行性肉食性动物,食物以鼠类为主,也吃昆虫、小鸟、蜥蜴、鱼等动物。该目鸟类的头宽大,嘴短而粗壮前端呈钩状,头部正面的羽毛排列成面盘,部分种类具有耳状羽毛。因双耳的分布,面盘和耳羽使本目鸟类的头部与猫极其相似,故俗称猫头鹰。
被救助的猫头鹰雏鸟警方提醒Police 市民朋友如发现受伤、行动不便的野生动物时,请不要伤害或者抓捕它们,应及时报警或联系当地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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