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一万顺车驾驶员竟然醉酒驾车!十年禁驾,终身不得驾驶营运车辆!
6月10日晚,支队勤务二大队在鼎山大道新世纪超市路段开展夜间整治,21时10分许,一辆电动车驾驶员吹亮了酒精快速筛查棒。该车车门上清晰印有“万顺叫车”字样,驾驶员是名姓曹的中年男子。由于曹某的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121mg/100ml,已超过醉驾标准(80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民警将其带往医院提取静脉血液。在去医院的路上,曹某对自己酒后驾车的行为非常后悔。wxv_1944176290668838913
经过静脉血液检测,曹某每100毫升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43.2毫克,属于醉酒驾驶,涉嫌构成危险驾驶罪。
有人可能会问:
如果经查实,曹某酒后确实没有打开网约车APP,是不是就不算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呢?
针对此问题,小编专门作了咨询,得到的答复是:驾驶的是否是营运车辆,是以行驶证上车辆的使用性质而定,而不是看有违法行为时,该车是否载客。
(曹莫所驾车辆行驶证)
很明显,曹某的行为的确已经属于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针对此事,江津区交通局也会对万顺网约车公司采取进一步处罚。
比起普通机动车,法律上对于营运车辆驾驶员的要求会严格很多,处罚力度也会大一些。因为我们不愿看到因为营运驾驶员的一念之差导致多人伤亡,给多个家庭带来伤害的意外发生。希望所有的营运车驾驶员在驾车时,随时都能牢记安全,永远不要麻痹大意、掉以轻心。
(来源:江津交巡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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