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依依 发表于 2021-7-9 19:18:35

平安江津:10年“禁渔令”正在实施,江津7名男子因“嘴馋”被警方抓获

10年“禁渔令”正在实施,但仍有少数人无视禁令,以身试法。近期,江津区公安局破获3件非法捕捞水产品案,抓获7名犯罪嫌疑人。6月27日,四面山派出所民警日常巡逻至辖区马家坪山上时,发现有人在山下的笋溪河内电鱼。民警立即下山,在河谷将2名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的嫌疑人抓获,查获电捕鱼工具一套,渔获物黄颡鱼2条,马口鱼9条,四川华吸鳅26条,大口鲶3条,鯵鱼96条。

犯罪嫌疑人指认非法捕捞渔获物6月28日凌晨,珞璜派出所对綦江河仁沱至珞璜段进行夜间巡查时,在綦江河清家湾处发现有灯光闪动,疑似有人使用电鱼工具非法捕捞。民警果断出击,抓获3名嫌疑人,在附近草丛中的查获作案工具和渔获物。3人利用电捕鱼的方式在綦江河清家湾水域中共捕获鱼类57条、虾137只、青蛙1只、螃蟹1只。

警方抓获犯罪嫌疑人
当天22时许,先锋派出所根据群众举报,在先锋镇永丰村笋溪河洋坝溪河段将正在河内电打鱼的王某、罗某抓获,查获电瓶、逆变器等作案工具,渔获物1953.88克。


嫌疑人指认非法捕捞工具
经调查,该7名非法捕捞者都是因为自己嘴馋,抱着侥幸心理顶风作案。目前,7名犯罪嫌疑人均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警方开展巡逻检查自公安机关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专项行动启动以来,江津警方与区农业农村委等部门密切配合,从线索排查、破案攻坚、治安管控、宣传发动上做细做实,设立有奖举报电话接受群众举报,形成“打防管控”立体化态势,有力打击非法捕捞产业链条。

知识延伸

●全市境内的水生生物保护区(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已于2020年1月1日0时起实行全面禁捕。
●除水生生物保护区外,全市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以及其他重点水域,自2021年1月1日0时起,至2030年12月31日24时止,实行全面禁捕。
●禁止在水生生物保护区垂钓。除水生生物保护区外,全市长江干流和重要支流以及其他重点水域,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禁止垂钓,其他时间内的垂钓按有关规定执行。
警方提醒
非法捕捞危害巨大,市民朋友要从我做起,拒绝非法捕捞,携手共同保护长江流域美好生态环境,如遇违法犯罪行为,请第一时间向警方举报。信件举报:重庆市江津区公安局(重庆市江津区滨洲东路9号,邮编:402260);当面举报:重庆市江津区公安局(重庆市江津区滨洲东路9号)及各派出所;电话举报:110、47521433
来源:平安江津

加载中…… 发表于 2021-7-9 21:39: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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秀儿shuang 发表于 2021-7-10 11:1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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