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小微 发表于 2021-7-26 22:14:01

江津交巡警:江津这货车径直撞上摩托车,摩托车驾驶员当场昏迷!

要说到货车驾驶员的“通病”相信很多人都会想到超载、超速、疲劳驾驶等还有部分货车驾驶员也许是觉得自己驾驶经验丰富仗着自己驾驶的车辆大,有安全感所以在驾车时常有分心驾驶、随意穿插变道等行为       今天我们要讲的这个事故发生在江津区杜市镇一条视线开阔、路况良好的道路上。一辆摩托车一直在货车前方行驶,货车驾驶员竟然完全无视摩托车,径直撞了上去!案 例 回 顾7月5日08时58分,曾某驾驶重型半挂牵引车从江津区杜市方向沿国道210线往巴南区方向行驶,当行驶至江津区国道210线2301km+200m(杜市公路养护站)路段时,与前方由郑某驾驶的普通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郑某受伤的交通事故。通过视频我们可以看到在当事两辆车进入监控画面时摩托车就一直行驶在货车前方而且离货车有一定距离并不是在货车盲区内行驶
在摩托车准备左转时货车有一个向右打方向的避让动作不过为时已晚,还是撞上了摩托车摩托车驾驶员郑某从车上坠落头部重重地摔到了地上      摩托车驾驶员郑某当场昏迷,随后被救护车接走。由于在驾车时没有戴头盔,头部损伤较重。20余天过去了,仍在重症监护室,还没有完全恢复意识,也没有脱离危险。询问时,货车驾驶员曾某告诉我们,他当时的注意力都在前方停着的客车上,根本没有看到摩托车,当回过神看到摩托车时,已经来不及避开了。责 任 判 定      在本起事故中,虽然摩托车驾驶员郑某有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的违法行为,客车驾驶员有上下客未靠边停车的违法行为,但这些都不是造成本次事故的原因。在这样视线良好的道路上,摩托车一直在货车前方行驶,货车驾驶员曾某理应看到,但他却未能确保安全驾驶,是造成本次事故的原因,应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虽然在本起事故中摩托车驾驶员没有承担事故责任但如果他在驾车时戴了安全头盔事故后果可能不会这么严重我们来看一起发生在外省的交通事故
当事两辆车同样是货车与摩托车摩托车驾驶员由于按规定佩戴了安全头盔
幸免遇难我们还要注意非常重要的一点:
带头盔≠戴头盔      2020年4月19日,江苏盐城,房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横过马路上,与一辆轿车发生相撞。事发时房某戴了安全头盔,但显然他并未将带子系牢,撞击瞬间头盔脱落,房某头部被撞,10日后,他死于颅脑损伤。
①量好头围或试戴头盔后确定头盔尺码,佩戴时需将后部调节器开至最大;
②水平佩戴头盔,不可前仰或者后翘。头盔后翘会遮挡视线,无法保护头的后部位置的安全性,头盔前仰会导致头盔无法保护前额位置的安全性;
③将调节器旋紧,直到头盔不晃动并感觉舒适;
④调整头盔两侧织带黑色分叉扣的高度,使耳朵的位置正好位于前后两个织带中间;
⑤将下巴插口的位置调整好长度并扣紧,以下颚处留有一指空隙为安全又合适的佩戴方法;
来源:江津交巡警

农村人 发表于 2021-7-27 05:52:38

尊敬守法,安全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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