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交巡警:江津街头惊现“奥特曼”骑摩托,交巡警抖音刷到,特邀来会会
本周二(11月2日)晚,小编的同事在刷抖音时,看到一条视频,便立即@了小编。这……这还得了!简直胆大包天啊!
通过视频和发布者的主页,小编一下就认出这是江津一个商铺的抖音号。遥想以前,小编还在她家买过不少东西…… 这段时间我们这么密集地宣传电动自行车、轻便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的骑行注意事项,提醒大家必须要遵守的法律法规,该人竟然堂而皇之地把包含这么多交通违法行为的视频发布到公众平台上,这是在辜负消费者的信任啊!
对这种行为我们绝不姑息!第二天一早,我们通过车牌号联系到了视频中的驾驶人潘某,并通知他到支队勤务二大队接受处罚 当天下午,潘某来了,换下奥特曼衣服的他少了份特立独行,多了份诚恳悔恨。
潘某有哪几种违法行为呢?小编来一一为大家数一下:
01、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四款,罚款500元,记12分(潘某只有C1驾驶证)。
02、驾驶摩托车超过额定乘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条,罚款200元。03驾驶两轮摩托车时驾驶人未按规定戴安全头盔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一条,罚款100元,记2分。
驾乘轻便摩托车(蓝牌),一定要做到:有牌照;有摩托车驾驶证(F证、E证、D证);有交强险;只能一人骑行,不能载人;必须佩戴安全头盔。
文末温馨提醒:如今,短视频盛行靠短视频博眼球可以靠段视频打广告也可以但请记住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每个人仍然需要对自己的一言一行负责
来源:江津区交巡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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