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交巡警:江津一小车转弯不让直行摩托车,造成交通事故
江津交巡警公众号发,江津一小型普通客车司机欲转弯,未让直行的普通二轮摩托车先行,发生碰撞,造成摩托车司机受伤。以下是原文内容:案情回顾2022年7月24日07时25分,邱某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从江津区贾嗣方向沿省道505线往五福方向行驶,当行驶至重庆市江津区省道505线9km+500m(贾嗣民福寺路口)左转弯时,与对向直行的陶某某驾驶的普通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陶某某受伤的交通事故。 邱某某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转弯时未让直行车辆先行,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是造成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蜀黍在此提醒 在车辆转弯时除了打转向灯、减速慢行之外千万不要忘了观察周围情况不得妨碍直行车辆、行人通行
小知识
(一)转弯让直行
➀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绿灯亮时,左转车辆应当让直行车辆先行,出现此类事故的,转弯车辆负全责。
路口等一等,转弯让直行
➁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红灯亮时,右转弯车辆应当让被放行的车辆先行,出现此类事故的,右转弯车负全责。
右转车辆等一等,直行车辆要先行
➂车辆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交叉路口,转弯车辆应当让直行车辆先行,出现此类事故的,转弯车负全责。
无论有没有信号灯,转弯都要让直行
(二)右转让左转
➀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绿灯亮时,右转弯车辆应当让相对方向左转弯的车辆先行,出现此类事故的,右转弯车负全责。
路口缓一缓,右转让左转
➁车辆通过没有交通信号控制的交叉路口,相对方向行驶时,右转弯车应当让左转弯车先行,出现此类事故的,右转弯车负全责。
无论有没有信号灯,右转都要让左转
(三)让右原则
➀车辆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双方直行交叉行驶时,应当让右方车辆先行,出现此类事故的,A车负全责。
让右原则要牢记,右侧来车应先行
➁在没有红绿灯的路口,两辆车交叉方向直行,这种情况下也要执行“让右原则”。当两辆车同时驶向路口,左侧的车要让右侧的车先行。
(四)有让行标志的路口,无条件让行✯通过有交通标志、标线规定优先通行的交叉口时,应该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出现此类事故的,A车负全责。
路口没有信号灯,标志标线要看清最后,蜀黍再次提醒一盔一带·安全常在上车后第一件事情就是应该系好安全带骑行摩托车、电动车一定要戴好头盔不系安全带和不正确佩戴头盔都是对自己生命的不负责
来源:江津交巡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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