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二妹 发表于 2023-3-29 17:32:23

区公安局: “拉车门”盗窃或许拉开“牢门” 2人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既不砸车也不撬锁,挨个拉车门“碰运气”,能拉开车门就伺机盗窃......
近日犯罪嫌疑人邱某、叶某因涉嫌盗窃已被江津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犯罪嫌疑人指认现场

2月9日,江津区双福街道某小区业主谭女士到江津区公安局双福派出所报警,称车内现金被盗。民警立即赶往事发地现场查看,车门、车窗完好无损,没有损坏痕迹。据谭女士回忆,前一晚停车后忘记将车门上锁,车内9600元现金被盗。在了解详细情况后,民警判断嫌疑人极有可能是采取“拉车门”的方式实施盗窃。

通过调取周边监控视频发现,2月8日凌晨,两名可疑男子游荡在案发路边行动鬼祟,紧贴一辆辆车门行走,“试拉”停放路边汽车的车门,其中包括谭女士的车辆。

经调查,民警迅速锁定两名犯罪嫌疑人邱某、叶某。2月9日21时许,江津警方抓获邱某。2月11日,迫于警方压力,叶某到双福派出所投案自首。经审讯,邱某、叶某对其以“拉车门”的方式盗窃车内财物的违法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经民警法制宣传和全力追赃挽损,最终,二人退还了被盗现金9600元。蜀黍有话说车主朋友们不要把财物留在车内,尤其不要将现金、首饰和手机等贵重物品放在车内显眼位置,以免招来窃贼;一定要养成离车随手锁门并试拉车门再次确认的习惯,防止自己粗心造成车门未上锁的情况;有条件的,可给爱车加装连接互联网的防盗报警器。如果发生车内财物被盗,要保护好现场,第一时间报警。

(来源:平安江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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