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依依 发表于 2023-7-3 11:47:07

区交巡警:三轮车汇入主路不观察、不让行,嘭!全责!







5月24日13时18分许,王某驾驶电动三轮车在江津区国道353线李市镇大桥路口路段左转弯时,与从国道353线白沙方向往李市镇直行的黄某驾驶的轻型普通货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
当事人王某转弯未让直行,负本次事故全部责任。交巡警提示:支路汇入主路、车辆转弯等一定要注意观察待确认安全后再通行

来源:江津交巡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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