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小微 发表于 2023-12-15 09:02:09

事发江津!黄灯闪烁不减速,跟车太近酿事故!


红灯停绿灯行黄灯亮了等一等有人看到黄灯闪烁时心想“呀!黄灯要变红灯了!”嗖嗖嗖就想冲过去结果前车黄灯亮起停车等待,自己预判失误,加上安全距离不够追尾前车,事故一触即发

警示案例2023年11月22日17时08分,李某驾驶小型汽车,行驶至重庆市江津区珞璜镇园区大道与广场路红绿灯路段时,与同向前车由王某驾驶的小型汽车发生追尾碰撞,造成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



当事人李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李某负全部责任。所幸两车驾驶员正确佩戴了安全带当时车速并不快事故只是车辆受损



经过民警调查
后车驾驶员未保持安全距离导致追尾
负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俗话说“距离产生美”
在行车过程中,一旦太靠近
可能就会引发各种事故
当事故发生如果只是车有擦碰还算幸运
万一人受伤了那才叫不幸
因此在行车过程中一定要保持安全车距!

来源:江津交巡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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