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月春风 发表于 2023-12-24 09:19:31

重庆出台举措支持幼儿园开展托育服务

重庆市卫健委、重庆市教委日前联合印发《重庆市托幼一体化管理办法(试行)》,提出将充分利用幼儿园布局规划、管理机制,支持幼儿园在满足3至6岁幼儿入园需求的基础上,招收2至3岁幼儿开展普惠性托育服务,扩大普惠性托育服务有效供给,满足家庭多层次、多样化托育服务需求。管理办法提出,开展托育服务的幼儿园,应符合《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2019年版)》要求,在幼儿园登记证书业务范围中注明“托育服务”或由属地教育部门出具可开展托育服务的证明,并在属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完成备案。为保障托育服务质量,管理办法明确,提供托育服务的幼儿园应当建立从业人员岗前培训和定期培训制度。从业人员应当具有婴幼儿照护经验或相关专业背景,受过婴幼儿保育相关培训和心理健康知识培训,并取得保育师或育婴员资质证书。托育班备案信息、托育服务费和餐费收费标准、运营补贴等相关信息,每年应在属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教育部门官网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刘义文 发表于 2023-12-25 06:20:18

知道啦!

二月春风 发表于 2023-12-25 09:29:39

刘义文 发表于 2023-12-25 06:20
知道啦!

谢谢赏贴

娜娜姐 发表于 2023-12-25 10:16:50

知道了

二月春风 发表于 2023-12-25 10:31:56

娜娜姐 发表于 2023-12-25 10:16
知道了

谢谢分享

在你的怀里~在我 发表于 2023-12-25 15:52:38

感谢分享

二月春风 发表于 2023-12-25 17:52:46

在你的怀里~在我 发表于 2023-12-25 15:52
感谢分享

谢谢赏贴

紫气东来008 发表于 2023-12-25 18:40:37

已阅!路过

小容儿 发表于 2023-12-25 19:21:20

点赞点赞

老来乐翻天 发表于 2023-12-25 22:06:30

点赞
页: [1] 2 3
查看完整版本: 重庆出台举措支持幼儿园开展托育服务

江津人才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