咎“油”自取 一非法运输成品油车落网——执法日记 ⑥
近日,江津区交通执法支队联合李市镇政府、属地派出所、区商务委等单位联合查处一起非法运输成品油经营案件。区交通执法支队在李市片区执法巡查时,发现一辆小型普通客车后门大开,正“肩并肩”给另一辆小型面包车油箱处加注“燃料”,执法人员果断出击,迅速控制现场,制止其危险行为。
经查,该车车厢车内装载900余升92号汽油(UN 1203号危险货物)、配套加油枪及计量计价设备,在未采取任何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驾驶员于几日前从异地运往李市,并通过电话联系、熟人介绍等方式以低于市场价一元的价格非法出售成品油。 涉案当事人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许可,同时也未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成品油零售经营许可,执法人员联系相关部门对“黑油车”车内汽油及车辆分别进行转运消除现场安全隐患,案件正进一步取证调查中。
下一步,区交通执法支队将加强相关部门联勤联动,严厉打击辖区成品油非法运输经营,维持交通运输市场秩序,全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江津交通执法支队在此提醒
未取得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许可,擅自从事储存、买卖和运输成品油均属于违法行为,黑油车存在重大事故隐患,一旦遇到火源会发生严重爆炸,危及个人及周边安全。同时,“黑油车”油品来源不明、计量设备未经检定、无任何消防措施,本身就存在重大事故隐患,再次提醒广大司机朋友,请到正规加油站加油。
来源:江津交通运输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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