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二妹 发表于 2024-11-5 08:41:56

江津法院2024年招聘派遣制驾驶员简章

招聘简章江津法院招聘派遣制驾驶员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制驾驶员1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二)拥护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三)学历为高中及以上,年龄在50周岁以下。
(四)取得C1以上机动车驾驶资格证,并有3年以上实际驾驶经历,10年以上驾驶经历更佳。
(五)经常居住地在江津区或周边地域,能适应江津地区语言环境,熟悉本地路况。
(六)身心健康,身体无缺陷,无色盲(弱),无各种传染性疾病和慢性疾病、无癫痫、心脏病、精神疾病、酗酒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疾病及不良嗜好,无驾驶员岗位限制的相关缺陷,能适应出差;
(七)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部队复转军人优先;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受过行政拘留处分的;
4.曾被开除公职或被用人单位辞退的;
5.曾因交通违法行为酒驾、醉驾受到过处罚、处分的;
6. 被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7. 录用时不能与其他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
8. 其他不适宜从事法院辅助工作的情形。

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填写《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招聘派遣制驾驶员报名表》,于11月8日12:00前,发送至2469495605@qq.com邮箱进行报名,由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进行资格初审,初审合格人员由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通过短信通知。
资格初审合格人员于11月11日上午9:00—12:00到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时需携带居民有效身份证、毕业证、驾驶证、退役证及相关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验原件留复印件)、近期二寸彩色同底免冠证件照片1张;
资格审查合格的,现场领取准考证,技能考试、面试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
(二)驾驶技能考试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均确定为驾驶技能考试人员。技能考试成绩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技能考试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由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另行通知。
(三)面试
从技能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依据考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与招聘计划数2:1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由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统一组织,实行百分制,成绩7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
面试具体时间、面试地点及有关要求由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另行通知。面试成绩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公布。
(四)体检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从高到低顺序,按实际招聘人数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由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统一组织,体检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由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因体检主动放弃或不合格而出现缺额的,在合格人员中按上述规则依次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考察对象。主要审查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一贯现实表现及主要社会关系、违章记录等情况。
(六)聘用
体检合格人员与重庆圣恒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圣恒公司派遣到江津区人民法院相应岗位工作。合同内前2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满不合格人员解除劳动合同。

工资待遇
1.目前工资构成为: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基本工资2000元/月,绩效工资依工作业绩和现实表现按月计发,另外,考虑一定的通讯补贴。
2.按相关规定,聘用期间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年休假等休假待遇。工作日期间,享受一日三餐的工作餐待遇。
3.聘用制人员的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五类社会保险的单位承担部分由江津区人民法院按月向重庆圣恒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支付,并由该公司按国家和重庆市的相关规定负责办理。社会保险的个人承担部分在本人基本工资中代扣。

其他事宜
本简章由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联系人:董冲联系电话:023-47586816
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2024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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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江津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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