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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动态] 区交巡警:大乌苏下肚,江津女子竟驾驶危化品运输车去门市拿充电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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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7-6 19:07: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来自 中国重庆
      昨天,我们推文里讲了万顺车驾驶员醉驾一事。为引起大家,特别是引起营运车驾驶员对酒驾行为的重视,我们今天再来讲一起危化品运输车驾驶员酒驾的案例。


      6月22日晚,支队勤务六大队在白沙镇新沙路东山三岔路路段开展夜间整治,21时10分许,一辆危险品运输车驶入检查路段,驾驶员唐某(女,39岁)一吹气,酒精快速筛查棒就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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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
民警对唐某进行了酒精呼气测试
谈到唐某的违法行为
民警都忍不住有些生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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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了解,唐某当晚是在位于师范校转盘附近的家中吃晚饭时喝了一瓶大乌苏,突然想起来手机充电器落在位于大旗山的门市了,于是便驾车出发,准备去门市取充电器,可还没到门市,就被夜查的民警当场查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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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我们就讲到过“驾驶的是否是营运车辆,是以行驶证上车辆的使用性质而定,而不是看有违法行为时,该车是否载客”。同理,虽然唐某被查获时,车上并没有装载危化品,但她饮酒后驾驶危化品运输车辆的实事已经成立,危化品运输车辆同样属于营运车范畴。《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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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支队已对重庆顺畅物流有限公司负责人进行约谈,要求他们将此事在全公司进行通报,对公司驾驶员开展安全教育,杜绝酒驾行为再次发生。同时,此事已交由运管部门作进一步处理。

作为营运车驾驶员
平时会参加安全培训
会经常收到交通违法或事故通报
接受到的有关交通安全的教育
远远多于普通车辆驾驶员
但酒驾行为仍然发生于他们之中
这是万万不应该的
希望公司能加强对驾驶员的教育培训
希望所有的驾驶员在驾车时
都不要抱有侥幸心理
事故发生与否不是看驾龄长短
也不是看路程长短
而是看您有多重视安全
有多敬畏生命

来源:江津交巡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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