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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段时间,我们一直在严查严处二轮、三轮摩托车违法行为。
有不少群众通过整治现场民警、辅警的宣传,和我们公众号的推文认识到:很多用电的两轮车都都属于机动车(轻便二轮摩托车或普通二轮摩托车);三轮车不管是用电的,还是烧油的,都属于机动车。既然是机动车,那驾驶者就必须持有与车型相符的驾驶证,车辆必须按规定购买保险和上牌。
也有很多群众知道了:不能私自给车辆加装雨篷;骑行必须戴头盔;电动自行车和轻便二轮摩托车都只能一人骑行,不能载人。
虽然上图中的驾驶员做得还不错,但都存在一个普遍的安全隐患——加装了防风的棉挡板或固定在车辆把手上的防风手套。虽然我们没有对这种行为强制禁止,但加装了这类东西,车辆的操控性会降低,且在遇到紧急情况时,驾驶人不能快速离开车辆,有一定危险性。
在驾车时带上手套,最好是骑行专用手套,既保暖又安全,如果跌倒,还能防止手掌擦伤,不是更好吗?
公众号上关于二轮、三轮摩托车的推文,大家可点击下方题目了解。
↓↓↓《电动自行车、摩托车整治持续进行中,违法行为将被严查严处!文附上牌须知》
(文中有电动自行车与机动车的界定、不同车型需要遵守的法律法规、车辆上牌等内容)
那我们在现场查处二轮、三轮摩托车违法行为时的情形是怎样的呢?民警是怎样向群众宣传交通法律法规的呢?
电动自行车长啥样?不会所有的用电的两轮车都属于机动车吧?那倒不是,我们在路上也查到过电动自行车:
在同一天,我们还查获了一位骑轻便摩托车的年轻女子。该女子姓刘,是一名零零后,今年21岁。当民警询问她是否有驾驶证的时候,她很坚定地说“有!”,并拿出手机找到了自己的电子驾驶证。但是!她持有的却是C1证!而驾驶轻便摩托车必须持有F、E、D证中的一种。当民警告知她有“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这一违法行为,将被处以记12分,罚款500元的处罚时,刘某当场崩溃大哭。
出具罚单后,民警耐心告知刘某如何完成后续处理程序,刘某的情绪仍然非常激动,哭得民警都有点手足无措,民警便将自己的电话号码留给了刘某,让她情绪平复之后再到支队来处理后续事宜。
几天后,刘某来到支队处理了自己的交通违法行为,并表示一定会好好学习交通法律法规,尽快通过科目一考试,恢复C1驾驶证后再考取摩托车驾驶证。
其实小姐姐挺可爱的,相信你一定很快就能通过科目一考试,并顺利拿到摩托车驾驶证。错一次不可怕,及时改正最重要。也希望你能向周围的人都普及一下交通知识,不要让他们也犯类似的错误。加油哦小姐姐!
不可否认,二轮、三轮摩托车有它存在的意义,也有它存在的弊端,我们无法改变车辆稳定性差、包裹性差、造成的事故伤害大等特性,但我们始终相信,通过我们和大家的共同努力,一定能提高二轮、三轮摩托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和驾驶技能,从主观上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降低交通事故的伤害。
来源 江津交巡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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