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们来曝光一批终生禁驾人员名单。终生禁驾,即“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指的是自公安机关交管部门的决定生效之日起不能再向公安机关交管部门申请重新获得机动车驾驶证。本次曝光的14名终生禁驾人员中,因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有3人,因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有11人。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
典型案例 2017年3月16日22时许,崔香芹饮酒后驾驶小型汽车,从重庆市两江新区XX小区附近出发,沿金州大道往重光立交方向行驶,当其行驶至金州大道XX花园小区路段处时,其车右前方与前方道路施工作业人员钟某发生碰撞,造成小型轿车受损、钟某受伤的交通事故。随后,崔香芹与他人共同将被害人钟某送往重庆医科大学附属金山医院抢救,17日2时许,钟某经抢救无效死亡。经重庆市公安局两江新区分局物证鉴定所鉴定,钟某符合颅脑损伤死亡。经重庆市公安局两江新区分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认定,崔香芹承担事故主要责任。经重庆市公安局物证鉴定中心鉴定,崔香芹静脉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07.5mg/100mL。 2017年11月17日,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崔香芹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 典型案例 2018年11月17日,付祖俊无驾驶资质(其机动车驾驶证于2018年10月2日因醉酒驾驶机动车被吊销)驾驶无号牌小型轿车由云阳县塘坊路向“爱家”商场方向行驶。23时46分许,付祖俊驾车行驶至云江大道“光辉岁月”KTV路段,与蒋某某驾驶的无号牌二轮电动车相撞,致被害人蒋某某受伤。随后,被告人付祖俊驾车逃逸。被害人蒋某某经抢救无效,于2018年12月5日死亡。经重庆市云阳县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大队认定,付祖俊承担本次事故全部责任。 2019年3月28日,重庆市云阳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付祖俊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犯危险驾驶罪,判处拘役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看到这里,大家能够知道终生禁驾的两种类型,一是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二是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法律是如何规定的,请看下面这个视频↓↓↓↓↓↓
交巡警提醒 终生禁驾人员名单曝光,也为了警示教育所有驾驶人,进一步提高交通参与的法治意识、安全意识和文明意识;驾车出行时要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拒绝酒驾、交通肇事后敢于承担责任不逃逸,切莫因侥幸心理而触犯法律。
来源:江津区交巡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