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长江“禁渔令”正在实施,但仍有少数人无视法律法规禁令,以身试法。近日,江津警方破获一起非法捕捞案,涉案的两名男子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9月10日18时许,江津区公安局圣泉派出所接群众举报,称有人在滨江新城中渡街码头长江边非法捕捞水产品。圣泉派出所民警随即赶赴该河段搜寻,经过7小时的摸排蹲守,11日凌晨1时许,有两名正在夜色掩护中非法捕捞水产品的男子进入民警视线。民警快速出击,当场将两名男子抓获,缴获捕鱼密眼网2套,鲫鱼、鲤鱼、黄辣丁等渔获物30余条,重约8千克。
非法捕鱼工具“搬针” 据民警介绍,两名男子所使用的捕鱼工具俗称“搬针”,网眼宽度仅有小拇指粗细,连长度仅3厘米的幼小鱼苗都无法挣脱,严重影响长江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经查,其中一名男子黄某见长江涨水,鱼也多了起来,想弄点鱼来吃,便邀约另一男子吴某一起,于当晚凌晨12时许,带着自制的“搬针”捕鱼工具,乘着夜色前往中渡街码头实施非法捕捞行为,以为无人察觉,没想到被公安机关逮个正着。黄某、吴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警方提醒 广大市民切勿非法捕捞水产品,触犯法律必将受到惩罚。若市民发现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行为,请立即拨打110报警,共同保护长江流域的生态环境。
来源:平安江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