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手机版
切换到窄版
用户名
Email
自动登录
找回密码
密码
登录
立即注册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快捷登录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快捷导航
网站首页
Portal
江津论坛
BBS
今日江津
江津概况
江津楼市
房屋中介
人才招聘
二手交易
相亲婚介
师傅到家
便民指南
下载APP
搜索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江津
本版
用户
江津在线
»
江津论坛
›
聚焦江津
›
今日江津
›
区公安局: “拉车门”盗窃或许拉开“牢门” 2人被警方 ...
返回列表
查看:
4237
|
回复:
0
[部门动态]
区公安局: “拉车门”盗窃或许拉开“牢门” 2人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复制链接]
江二妹
江二妹
当前离线
积分
7409
866
主题
1070
帖子
7409
积分
管理员
积分
7409
收听TA
发消息
发表于 2023-3-29 17:32:23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
来自重庆
来自
中国重庆
既不砸车也不撬锁,挨个拉车门“碰运气”,能拉开车门就伺机盗窃......
近日犯罪嫌疑人邱某、叶某因涉嫌盗窃已被江津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犯罪嫌疑人指认现场
2月9日,江津区双福街道某小区业主谭女士到江津区公安局双福派出所报警,称车内现金被盗。民警立即赶往事发地现场查看,车门、车窗完好无损,没有损坏痕迹。据谭女士回忆,前一晚停车后忘记将车门上锁,车内9600元现金被盗。在了解详细情况后,民警判断嫌疑人极有可能是采取“拉车门”的方式实施盗窃。
通过调取周边监控视频发现,2月8日凌晨,两名可疑男子游荡在案发路边行动鬼祟,紧贴一辆辆车门行走,“试拉”停放路边汽车的车门,其中包括谭女士的车辆。
经调查,民警迅速锁定两名犯罪嫌疑人邱某、叶某。2月9日21时许,江津警方抓获邱某。2月11日,迫于警方压力,叶某到双福派出所投案自首。经审讯,邱某、叶某对其以“拉车门”的方式盗窃车内财物的违法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经民警法制宣传和全力追赃挽损,最终,二人退还了被盗现金9600元。蜀黍有话说车主朋友们不要把财物留在车内,尤其不要将现金、首饰和手机等贵重物品放在车内显眼位置,以免招来窃贼;一定要养成离车随手锁门并试拉车门再次确认的习惯,防止自己粗心造成车门未上锁的情况;有条件的,可给爱车加装连接互联网的防盗报警器。如果发生车内财物被盗,要保护好现场,第一时间报警。
(来源:平安江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返回列表
高级模式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回复
回帖并转播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渝公网安备50010702500469号
渝ICP备14003427号-5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渝B2-20190062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渝网文【2020】1961-212号
Copyright(c) www.E47.cn Since 2005 All Rights Reserve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