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在线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快捷登录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江津
查看: 4237|回复: 0

[部门动态] 区公安局: “拉车门”盗窃或许拉开“牢门” 2人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复制链接]

866

主题

1070

帖子

7409

积分

管理员

Rank: 9Rank: 9Rank: 9

积分
7409
发表于 2023-3-29 17:32: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重庆 来自 中国重庆
既不砸车也不撬锁,挨个拉车门“碰运气”,能拉开车门就伺机盗窃......
近日犯罪嫌疑人邱某、叶某因涉嫌盗窃已被江津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6e9d85e244348cbd4881be01a03baf9e.jpg
▲犯罪嫌疑人指认现场

2月9日,江津区双福街道某小区业主谭女士到江津区公安局双福派出所报警,称车内现金被盗。民警立即赶往事发地现场查看,车门、车窗完好无损,没有损坏痕迹。据谭女士回忆,前一晚停车后忘记将车门上锁,车内9600元现金被盗。在了解详细情况后,民警判断嫌疑人极有可能是采取“拉车门”的方式实施盗窃。

通过调取周边监控视频发现,2月8日凌晨,两名可疑男子游荡在案发路边行动鬼祟,紧贴一辆辆车门行走,“试拉”停放路边汽车的车门,其中包括谭女士的车辆。

经调查,民警迅速锁定两名犯罪嫌疑人邱某、叶某。2月9日21时许,江津警方抓获邱某。2月11日,迫于警方压力,叶某到双福派出所投案自首。经审讯,邱某、叶某对其以“拉车门”的方式盗窃车内财物的违法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经民警法制宣传和全力追赃挽损,最终,二人退还了被盗现金9600元。蜀黍有话说车主朋友们不要把财物留在车内,尤其不要将现金、首饰和手机等贵重物品放在车内显眼位置,以免招来窃贼;一定要养成离车随手锁门并试拉车门再次确认的习惯,防止自己粗心造成车门未上锁的情况;有条件的,可给爱车加装连接互联网的防盗报警器。如果发生车内财物被盗,要保护好现场,第一时间报警。

(来源:平安江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渝公网安备50010702500469号   渝ICP备14003427号-5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渝B2-20190062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渝网文【2020】1961-212号
Copyright(c) www.E47.cn Since 2005 All Rights Reserve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