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在线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快捷登录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江津
查看: 10106|回复: 0

[镇街动态] 通告!24日,白沙城区临时禁飞无人机、孔明灯等

[复制链接]

690

主题

690

帖子

4558

积分

管理员

Rank: 9Rank: 9Rank: 9

积分
4558
发表于 2024-2-21 17:45: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重庆 来自 中国重庆
关于在白沙镇“闹元宵”活动期间对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实施临时禁飞的通告2024年2月24日,重庆市江津区白沙镇将举行闹元宵民俗文化旅游活动。为确保活动期间广大市民游客人身安全和低空空域安全,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和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重庆市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暂行规定》《重庆市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在白沙镇闹元宵民俗文化旅游活动期间,将对周边相关区域进行临时管制禁飞。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飞时段及区域2024年2月24日0:00 ~ 24:00,在重庆市江津区白沙镇城区范围内进行临时管制禁飞。
二禁飞类型在临时管制禁飞区域内,单位及个人禁止使用无人机等“低慢小”航空器在地面及空中进行起降、飞行活动,经依法批准用于电视转播,航拍,应急救援等活动的除外。
“低慢小”航空器即具有“低空超低飞行、速度慢、不易被雷达发现”等全部或部分特征的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包括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无人机、航空模型、空飘气球、系留气球、孔明灯等。
三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确有飞行必要的,应向主办方提出申请,经主办方同意后,向公安机关进行报备方可飞行,报备应提供无人机型,SN码及飞手相关证件。
四责任追究
临时管控禁飞期间,请广大市民及飞行爱好者主动配合自觉遵循本通告规定,杜绝违规飞行。群众若发现有违反本通告规定行为的,可拨打110报警电话举报。
对不遵守临时管控禁飞相关规定,危害低空安全的单位和个人,公安机关将联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此通告。
重庆市江津区白沙镇人民政府重庆市江津区公安局2024年2月21日

(来源:重庆白沙)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渝公网安备50010702500469号   渝ICP备14003427号-5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渝B2-20190062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渝网文【2020】1961-212号
Copyright(c) www.E47.cn Since 2005 All Rights Reserve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