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来了,又到了孩子们撒欢的日子,但暑期也是儿童交通事故高发的时段。儿童的交通安全意识还未形成,危险认知、自我保护能力不强,容易受到交通意外的伤害,再加上一些监护人疏于看管、车辆物理盲区等因素,都是儿童出行安全的严重威胁。
昨晚,在江津区北固门新华书店前就发生了一起涉及儿童的交通事故,一8岁小男孩在斑马线处被一电动车撞伤。
8月9日20时38分许,李某波骑着电动二轮车,从江津区大同路老公安局方向经北固门街往滨江大道方向骑行。骑行至北固门新华书店前人行横道处时,与行人李某明发生刮撞,致李某明受伤。
从视频可以看出,小男孩儿的确是突然折返的,但李某波在骑车临近斑马线时,并没有明显减速让行或停车避让举动。
看看这压弯动作
小编只能说:技术动作掌握得不错,但交通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意识还需要恶补!
普法小课堂
《重庆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二项规定:“非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避让行人。”
也许还有人会说:“这小孩儿没有走到斑马线上啊~”
小编专门就此问题咨询了专业人士,得到的结论是:这点轻微的差距可视为是在斑马线上行走。
所以,在本次事故中,电动车骑行者李某波承担全部责任,小男孩儿李某明无责。万幸的是,事故只是造成小男孩儿软组织损伤,并无大碍,也算是有惊无险了吧。
虽然小男孩儿没有承担责任,但并不能说他没有过错。这次撞上来的是电动车,可万一是小车,甚至是大货车呢?那后果简直不堪设想。我们的警察蜀黍对小男孩儿提出了严厉的批评,并要求家长对孩子加强交通安全方面的教育。希望这次的经历除了能给事故双方敲响警钟外,也能引起大家对交通安全的重视。
上述事故中的小男孩儿还算幸运的但并不是所有小孩儿都能这么幸运
6月23日早8时许,江西余干县208省道一处红绿灯附近,一名10岁女孩在与同伴追逐玩闹时忽然猛跑过马路,不料被一辆自北向南行驶的汽车撞飞,当场死亡。
此前的6月2日,在江西婺源一所中学的红绿灯附近,一名8岁的儿童在过马路时突然脱离监护人看管,从人行横道外加速猛跑过马路,径直撞上一辆正常行驶的小货车,导致肩胛骨骨折。
两则案例视频都很短,但都很让人心痛!暑期到来,少了学校的集中管理,孩子们因安全意识薄弱导致的各种意外也会增多。
在此我们提醒所有家长:
◆ 孩子对距离、速度、空间的感知能力较低,车流密集更容易导致他们紧张失措,日常带孩子出门,一定要牵着他们的手过马路。切勿让孩子脱离自己的手在路上横穿猛跑、追逐打闹! ◆ 日常要做好孩子的交通安全教育,尤其要注意以身作则,让孩子养成看红绿灯、走斑马线的良好习惯。
也要想提醒所有机动车驾驶人:
◆ 行经儿童密集场所,如幼儿园、中小学门口、小区内道路上等,要减速行驶,注意观察,防范儿童突然窜出; ◆ 过路口发现有包括儿童在内的行人过马路,不管他是否闯红灯,都慢下来,等一等。
不要让悲剧发生在自己孩子身上!
来源:江津区交巡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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