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应该都知道,有四种情况是绝对不能占道超车的: 对向车道有来车时
地上是实线时
前方是急弯时
视线不佳时
但近日,柳某(女,46岁)驾车沿省道106线由李市方向往杨家店方向行驶,行驶至先锋花椒市场路段时,却全然不顾对向来车、地上实线、前方急弯,强行超越前方摩托车,最终引发交通事故。
通过视频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柳某超车时地上已经是实线了,而且对向车道不断有车辆驶来,甚至还有辆大货车!但柳某全然不顾这些,一路鸣笛强超。
惊险躲过大货车后返回原车道,却与一直靠右行驶的摩托车发生了刮撞。车辆右后方刮到摩托车后,摩托车失去平衡,重重倒地向前滑行了好几米,驾乘人员均跌落受伤。
在本次事故中,柳某承担全部责任,摩托车驾驶员无责。
柳某的一个莽撞行为,造成两人受伤、两车受损,不知道她自己有没有感到后悔、后怕和自责。这次柳某是幸运的,如果对向驶来的货车速度再快一点,那后果将不堪设想。
越实线超车不是每次都能这么幸运我们来回顾两起发生在江津的事故 2018年8月12日,省道106线江津段63KM+800M李市镇莲花湾路段发生了一起惨剧,程某驾驶渝C6P167号普通二轮摩托车沿省道106线由江津城区方向往江津蔡家方向行驶时,在弯道处越过黄实线逆向超车,与相对方向行驶的由金某驾驶的渝AH181L号小型普通客车迎头相撞。由于巨大的撞击力,摩托车被弹开后,又与李某驾驶的渝AC917C号轻型厢式货车和曹某驾驶的渝BSL562号小型轿车发生了擦挂。摩托车驾驶员程某在该事故中身亡。
2019年3月27日11时59分许,唐某(女,31岁)驾驶渝ATJ954号小型轿车沿江津区省道107线从江津区柏林镇东胜村方向往江津区柏林场镇方向行驶,当车行驶至江津区省道107线127KM+900M路段(即华盖村入口处)时,越过道路中心实线与相对方向行驶的简某(男,55岁)驾驶的渝C1L196号普通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摩托车驾驶员简某当场身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