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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动态] 区法院:让失信者无处遁形 江津法院“失信曝光台”第六十弹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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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0-19 17:51:1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重庆 来自 中国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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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处失信,处处受限

让失信者无处遁形

江津法院“失信曝光台”第六十弹来了

本期失信被执行人都有谁上榜?


赶紧往下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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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法小贴士

津法君提醒大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一条之规定,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1.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2.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3.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4.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5.违反限制消费令的;6.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来源:重庆江津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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