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津区龙华镇双溪村美丽宜居乡村环境整治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津区龙华镇双溪村美丽宜居乡村环境整治工程已由重庆市江津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津发改审〔2021〕143号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105-500116-04-01-135464,建设资金来自三峡后续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法人为重庆市江津区龙华镇人民政府 ,招标人为重庆市江津区龙华镇人民政府。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江津区龙华镇双溪村、江津区双溪河支干溪渠龙华镇段上游370m~700m处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农村道路改扩建项目选址于龙华镇双溪村,总长约0.6公里,起点顺接龙华镇河岸整治便道,终点接龙欣佳苑现状道路;按照四级公路技术标准实施农村道路的改扩建,设计时速30km/h,双向两车道,路基和路面宽度均为7.5m(0.5m路肩+3.25米行车道+3.25米行车道+0.5m路肩),最大纵坡不得超过8%,车行道路面结构层为:4cm厚细粒式SBS改性沥青混凝土AC-13C+0.5L/m2液体乳化沥青粘层+6cm中粒式密级配沥青混凝土下面层(AC-16)+0.6cm 厚改性乳化沥青稀浆封层+1.0L/平方米透层油+20cm水泥稳定级配碎石基层(水泥含量5%)+20cm水泥稳定级配碎石底基层(水泥含量4%),同步完善排水、涵洞、交通安全设施等附属工程;溪渠改道及防护工程位于江津区双溪河支干溪渠龙华镇段上游370m~700m处,总长330米,主要由堤防护岸工程、溪渠改道等工程组成。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约1450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图说所示的全部内容,具体以施工图及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及答疑补遗内容为准。 2.5 工期要求:工期为365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来源: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