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2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37号)。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37号)
在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涉及重庆市江津区2批次食品不合格。现将核查处置完成情况通告如下:
一、双福农贸市场唐中南经营的韭菜 (一)抽检基本情况 双福农贸市场唐中南经营的韭菜,经抽样检验,腐霉利、氧乐果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购进日期:2022年2月15日。 (二)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督促和协助唐中南排查不合格原因,责令其限期整,要求其做好进货查验工作,落实主体责任,查验货品检测报告,加强食用农产品快检,本局后续将加强对该商户的日常监管力度。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3月16日对唐中南依法立案进行调查。立案后,执法人员依法对当事人进行了询问调查,并制作了询问笔录,提取了相应的证据,经过调查取证,已查清案件事实。唐中南经营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未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本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四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并对当事人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的行政处罚。 二、重庆鑫果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生产日期为2021年9月5日的香菇豆干(山椒味) (一)抽检基本情况 重庆鑫果味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菇豆干(山椒味),经抽样检验,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汁)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生产时间为2021年9月5日。 (二)原因排查及整改情况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予以调查。经查,该批次不合格香菇豆干(山椒味)生产数量60kg,合计6件,每件10kg,于2021年9月8日销售完毕。对于当事人的以上行为,现本局已进行立案调查。 要求当事人:持续做好原材料进货查验工作及产品自检工作,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把控食品加工运输过程中的各项关键点,要求食品质量安全员将成品定期送检。本局后续将加强对该单位的日常监管力度。 (三)对经营者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罚情况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并对当事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的行政处罚。
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5月20日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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