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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江津法院:非法买卖军服近4千件,判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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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江津法院:非法买卖军服近4千件,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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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二妹
江二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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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8-2 15:4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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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江津区人民法院审结首例非法买卖武装部队制式服装案件,从被告人曾某兵、杨某涛租住房、车辆、住所等地,查获武装部队制式服装3862件,具体内容如下:
一身戎装,一生荣光一身帅气挺拔的军装是军人的象征它塑造了军人的气质和情怀更承载了无数军人的艰辛、荣誉和自豪
非法买卖军装的行为
损害了军人和军队的形象危害国防利益
近日,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法院审结首例非法买卖武装部队制式服装案件。
案情回顾
被告曾某兵曾是一名废品收购人员,2019年某日,曾某兵在某小区收购废旧家电时,偶然发现有人在小区门口售卖迷彩服,吸引了众多的工人前来购买。曾某兵从中发现了商机,于是拉上姐夫杨某涛一起询问卖迷彩服的商贩,一边套近乎一边打探在哪里进的货,表示他们也想做这个生意。通过该商贩引荐,曾某兵认识了一个专门从事服装翻新加工销售,并称“军衣”的微商。
(曾某兵从微商处购买服装的聊天记录)
曾某兵先是从“军衣”处购买了200件迷彩服试卖,凭着自己收废品时对各大工地的熟悉,曾某兵的迷彩服很快就销售一空。2019年7月,曾某兵和杨某涛直接找到“军衣”微商线下仓库,发现其除了迷彩服之外,还有大量军服销售,二人遂表示要长期合作、大量进购。
(查获的军服)
“5块钱的套服、6块钱的裤子、60块钱的皮靴......”到曾某兵和杨某涛的手里直接翻三倍出售。
(从杨某涛车辆里搜出的服装)
(藏在曾某兵房内的服装)
2021年5月,民警从被告人曾某兵、杨某涛租住房、车辆、住所等地,查获武装部队制式服装3862件,其中,军服及军服仿制品3676件,解放军、武装部队其他制式服装171件,其他物品15件。
法院审理认为
曾某兵、杨某涛以营利为目的,非法买卖武装部队制式服装,情节严重,应当以非法买卖武装部队制式服装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二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及情节,法院判处被告人曾某兵拘役六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元,判处杨某涛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据悉,“军衣”店铺经营者曹某容此前已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12000元。
法律小课堂
非法买卖武装部队制式服装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非法生产、买卖武装部队制式服装的,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非法生产、买卖成套制式服装30套以上,或者非成套制式服装100件以上;非法生产、买卖帽徽、领花、臂章等标志服饰合计100件以上;非法经营数额2万元以上;违法所得5000元以上;买卖仿制的现行装备的武装部队制式服装、情节严重的,即构成犯罪。
来源 重庆江津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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