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购买商品住房、商业用房、办公用房的,均按缴纳契税总额的50%给予补贴;
个人购买车库、车位的,均按缴纳契税总额的100%给予补贴;
凡购买商品住房、商业用房、办公用房、车库车位的,办理不动产登记时,免缴不动产登记费。
1月13日,记者从区住房城乡建委获悉,江津区2021年春季房地产展示交易会推出了上述惠民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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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持续贯彻中央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积极支持刚需和改善性购房需求,稳步推进我区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江津区2021年春季房地产展示交易会如约而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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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房交会包括区内商品房和二手房展示及交易、区内旅游地产项目展示及交易、区内房地产经纪机构咨询服务和区内地块推介。大家最为关心的房交会惠民政策也很贴心——
▲ 资料图 商品房。开发企业与购房人在“重庆市不动产登记系统”中网签《重庆市商品房买卖合同》或现房签订《购房合同》生成时间为2020年12月1日至2021年2月28日,可享受以下补贴,契税补贴均采取先征后补的方式,购房补贴采取直补的方式。
非住宅类:契税补贴。个人购买商业用房、办公用房的,均按缴纳契税总额的50%给予补贴;个人购买车库、车位的,均按缴纳契税总额的100%给予补贴;免缴不动产登记费。凡购买商业用房、办公用房、车库车位的,办理不动产登记时,免缴不动产登记费(550元/件)。
住宅类:商品住房契税补贴。购买商品住房的个人,按缴纳契税的50%进行补贴。免缴不动产登记费。凡购买商品住房的,办理不动产登记时,免缴不动产登记费(80元/件)。
▲资料图 ▲资料图 二手房。惠民政策享受期限:购房人购买2015年1月1日以前(含2015年1月1日,以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或房地产权证记载时间为准)的区内二手住宅房源,并且签订《二手房屋买卖合同》时间为2020年12月1日至2021年2月28日的,可享受以下补贴,契税补贴采取先征后返的方式。
契税补贴。个人购买2015年1月1日以前的区内二手住宅的,按缴纳契税总额的50%给予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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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区融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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