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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历史] (第一研究)与钟祖芬相关的江津清末“粮章案”揭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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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2-20 17:06:3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IP未知 来自 保留地址
与钟祖芬相关的江津清末“粮章案”揭秘‍
谭蘅君

公元1903年9月5日,江津举人张泰阶、禀生钟祖芬被抓捕,解押至成都科甲巷。其中最重要的原因之一,是清末轰动四川的江津“粮章案”。钟祖芬在《上成都府雷太守》序里说:“时因邑绅控告粮章,列余有名遂为官毒,凭空内禀,提省收待质所,三年不讯,吁!暗无天日也。”(武公加其毒)饥莩盈涂,无人问叶公之政。(叶令倡其征)堂堂乎张也,(府主张)偏浸润肤受之得行。“武公加其毒”,武公指武文源。叶令,指1900年任江津县令的浙江仁和监生叶桂年。“叶令倡其征”,是说叶桂年开了征税坏头,武文源则变本加厉。而重庆府也不反对,温水煮青蛙,竟然就大行其道。“无人问叶公之政”,引了一个典故,叫“叶公问政”。公元前489年,63岁的孔子带着徒弟风尘仆仆“自蔡入叶”,见到了叶公。不错,就是好龙的那个叶公沈诸梁,当时镇守叶县,那时的平顶山市叶县人民政府属于蛮夷楚国管辖。叶公向孔子请教治理地方的良方。子曰:“近者悦,远者来”,意思是为政者首先要赢得民心,能让辖区的人爱戴、敬佩,让远方的人都来归附,那么这一方的治理就达到了很高的水平。这一为政思想让叶公很赞同。钟祖芬引此典故,是想表达武文源县长治理无方,不得人心,路上全是极其饥饿的县民。这个“粮章案”究竟是怎么回事呢?
一、电撤武文源,抓捕张和钟

唐冶泽,冯庆豪所写《重庆历代旱灾考略》有:“1900-1902,连续三年旱灾,全蜀共灾 70余州县。江津:旱。”[1]民国版《江津县志·荒政》记载:“光绪二十六年(1900年),江津旱灾,赈款十余万金,邑令叶桂年奉发帑款三千金,并捐银二百倡募。动用仓谷,如前法,共如上数。”县令叶桂年亲捐二百两银子,带头倡导募捐,得赈款十多万两。赈灾捐款,叶县长并非始作俑者,这是清末的一项制度。但因为连续旱灾三年始于叶桂年上任之时,所以钟祖芬认定他是“倡其征”者。虽然捐出二百两银子,最后还是被骂,叶县长肯定很闹心。这也是官和民在思维上的区别和隔膜。1902年江津大旱,江津知县武文源奉饬承办江津县外的两处赈灾,这注定是吃力不讨好的事。本县也是受灾区域,还要捐赈外地。果不其然,不久,举人张泰阶联络士绅上告其“篡改粮章”,钟云舫参与草拟诉状并署名其上,经四川总督岑春煊受理,武文源被电革其职。这就是轰动四川的“粮章案”。什么是粮章呢?当代人早已不清楚了。普及一下:粮章是朝廷拟定的征粮的规章,因时因地会有所调整,但调整权在户部,知县无权私自调整,谁调整谁就会被问责,所以乡绅一控告武文源,马上被撤职。作为县令来说,对“篡改粮章”的罪责应该非常清楚,他敢不敢想是一回事,是否敢做则是另一回事。但既有举人控告,并被贬官,说明征收数目上肯定有问题。那么后来却变成了诬告,是怎么回事呢?据庞国翔《联圣钟云舫民间故事》载:“光绪二十八年,江津百姓在钟云舫、张泰阶的主张下,签名参诉知县在干旱之年篡改粮章,加征加收之事。川督岑春煊将江津知县弹劾。”“光绪二十九年至三十二年(1903—1906 年)钟云舫在成都提刑按察使待质所被羁押时,‘同犯’举人张泰阶因以银两行贿被释放。”这就出现矛盾:如果控告属实,应该嘉奖,为何反而被抓捕?这说明江津“粮章案”,有可能是举人张泰阶藏私,另有隐情,拉钟祖芬一起作了垫背。所以钟祖芬在“粮章案”上一直觉得自己罪名不大,只是从犯而已。
二、赈灾:适度加重地方负担‍

张泰阶等乡绅对武文源的控告,该怎么理解呢?可以从两个方面进行推理:一是清末税收制度,可能与赈灾有关。二是《江津县志》记载的“捐输”问题。清代四川田赋相对较轻,有“川省田赋之轻甲于天下”的说法。但这种局面在晚清发生逆转。咸丰军兴以后,四川从“受协”省份变为“承协”省份,各种负担以“捐输”的名义纷至沓来。各地新政及各种灾害,使财政左支右绌,“曰学堂,曰警察,曰公益,曰善举”[2]。光绪十一年(1885年),库伦办事大臣桂祥在所上奏折中,直接以“开源节流,就地筹款”为题上奏。随着时间的推移,杂税杂捐作为“就地筹款”的主干,在地方财政中的作用日益凸显。光绪二十年(1894年),两江总督刘坤一在奏折题名中,甚至直接用了“就地筹捐”的字样。[3]地方上有了“税权”,县令们可以奉文办理,以解决财政问题。《江津县志·津捐》就记录了江津常捐和新捐的来历和数量。从赈灾来看,武文源的赈灾有两次:《江津县志·荒政》:1902年川北水灾九十余属,“捐银一万零四百八十余两,武文源奉文饬办赈捐,并办塔捐申解,共如上数。”1903年山东水灾,他又“奉文饬办赈捐筹解,赈款一万零六百余两。”武文源江津任上仅仅一年,连续两次“奉文饬办赈捐”,一次省内,一次省外,肯定有加重江津地方税赋的成分,何况江津还是受旱灾地区。这种背景下,张泰阶主导,钟云舫签字的“倒武”行动,自然会得到一定程度的支持,更何况他们弹劾的罪名是“篡改粮章”,这是大罪,内含贪污榨民元素。所以四川总督岑春煊迅速将武文源撤职。武文源肯定不服,经过上诉调查,张泰阶的“粮章案”是诬告,他自己进了监狱。钟祖芬受牵连,除此之外,他还有煽动播乱等违犯清朝法律的行为,被一同抓捕到成都待质所。
三、捐输:川督岑春煊设局‍

从“捐输”来看,民国版《江津县志·津捐》记录了这样一段文字:“光绪二十九年,川督岑春煊委员邓维琪,会同武令文源,就是年按粮议派捐输收法,通盘合算,明定章程,册报津捐收入,尚节存市平银八千三百七十两零。奉文令解送。嗣经历任详请,光绪三十三年始奉川督赵尔巽批令,藩司议覆欠解二十九、三十、三十一等年分津捐节余银两,委系短欠在民,所称武令原报,并未开除滥粮,尚系实情,似不如略予通融,姑准豁免。除滥粮仍饬随时清查,尽征尽解外,此次认照三十一年解数五千两零,应饬照二十九年解数五千六百余两,从宽核定,从本年起,嗣后每年饬解节存银六干两,以为定案,以后不准再行藉词短绌,按此饬解节存银两,皆由积弊相沿,当事者故意浮派以为侵蚀地步,一经发觉便成众累,而当事者也丧失名誉,究何益哉?大宪不予豁免而饬照解,亦过甚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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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注:民国版《江津县志·卷五·津捐》记载武文源捐输事件。
“开除滥粮”,指排除掉数量多且质量差的粮食。武文源的原报中已说明并未排除这种量大质量差的“滥粮”。经布政使“奉川督赵尔巽批令”审查,确为实情。如果排除掉,那么“按粮议派捐输”的数量,肯定要少很多。整段换成白话解说,就是武文源受了点委屈。光绪二十九年,川督岑春煊、委派大员邓维琪(注:民国《江津县志》白话版,将此翻译为“委员邓维琪”,应该是委派重要人员的意思),会同县令武文源确定了江津的捐输数量,合计8370两。这个数目明显超标(未排除“滥粮”)。所以后来历任县令都发现这个问题。光绪三十三年川督赵尔巽要求布政使(相当于省长)审查,论议并答覆。审查结论是:武文源任职的光绪二十九年,津捐节余银两,确实是百姓欠缴,认为武文源原报尚属实情,应该通融,姑准豁免。此次认照光绪二十九年解数为5600两(原数量超标33%)。并从三十三年起,江津每年命解节存银6000两,以为定案。叙述事实之后,《县志》开启了议论:出现这种情况,都是积弊所至,当事者浮派以致侵蚀,一经发现,便连累众人,而当事者也丧失名誉。关键是岑总督(大宪)不给予豁免而让县令奉文照办,这太过分了!这是否是民国版《江津县志》在为武文源鸣不平?总督岑春煊藏私,浮派收款,夸饰政绩,超标确定江津的捐输数量,这可能成为侵蚀公款的一种手段,结果县令们只好奉文照办,“奉文令解送”。所以,一旦有乡绅举人士子上告,岑春煊怕惹祸上身,电撤武文源职务,把责任全部推给下属,致使武文源“丧失名誉”。他却无一丝损害。数千年来,这种组局的官员不在少数。

四、不识真凶,误种仇恨

没有做过官的钟祖芬不懂官场黑暗,一见岑春煊电撤武文源县长之职,顿时感恩涕零,大呼清官。光绪29年(1903年)3月,钟祖芬为岑春煊一夜写成《送岑大帅移督两广》长诗和《送岑大帅移节两广》长联,并代表县人乘小船登上官船,躬腰而进,亲赠长诗和楹联致谢。124字的长联对岑春煊大唱赞歌:“嗟哉!天何远,地何遥,留不得一座德星,只恨西川无福命。仙有灵,佛有验,庶或悔九重初诏,迅从东粤转恩纶。”长诗更是肉麻,先不谈为岑春煊出场铺垫的四川官场之黑暗,不妨读一组排比:“樵牧闻公来,挥斧扬其眉。商贾闻公来,挽输摇其旗。妇孺闻公来,襦袴思其迟。髦士闻公来,《采菽》征其词。果然诸葛有先声,旌旗未到贼先平。”是不是有点写美女秦罗敷的味道?岑春煊是官场秦罗敷,才华美德不可言说。然后是流泪谢恩:“须臾雾扫天地清,使君活我涕纵横。从此川民感再生,祝公万代伊傅齐勋名。”没有岑大帅,四川人民都活不下去了。墨笔再挥,赞其才能威名:“公之才天惎(教导)之,公之名人詟(惧怕)之。五洲危局一手持,九鼎神奸一目窥。乱绪之理麻与丝,惟公精神足以支。星罗百五十州县,耳目所寄难为欺。”这还够,还要赞美其先人:“公之先人功在蜀,至今遗墓巍然出。公之来此岂非天,都道川民今有福。倘教借寇一年余,已扩宏纲恢钜目。何意跳梁蔓粤中,朝廷事急则思公。诏书迫切催上道,满蜀皆留未竟功。”最后一边表达惜别意,一边再唱赞歌:“夺我一座台星去,直使贪婪运再通。嗟嗟!来何暮?去何速?我有枳棘为公伐!我有蟊贼为公逐。两粤何修得公督,两川何罪失公牧。江草芊芊江水绿,迎公迎公空仆仆。欲挽天恩天不能,百万生民惟有哭。生民有泪江为倾,况我有冤欲诉何为情?请公过峡听猿唳,即我巴人恨别声。”[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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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注:《钟云舫诗文选注》中的《送岑大帅移督两广》长诗。
“性刚简不谀”的钟祖芬,完全变了性格,比之唐诗宋词里的酬唱应和,更多几分阿谀之态,直白之媚。至少李白、杜甫、孟浩然等人与官员的唱和诗里,绝无此种流涕颂赞的耿直之谄。孟浩然对张九龄丞相只是含蓄表达“徒有羡鱼情”,语言委婉而清丽。李白则有傲骨,怒怼渝州刺史李邕:“宣父犹能畏后生,丈夫未可轻少年”,直说我的未来不可限量,不要用你现在的地位轻视我。求职荆州长史韩朝宗仍旧昂着头颅:“愿君侯不以富贵而骄之、寒贱而忽之,则三千之中有毛遂,使白得颖脱而出,即其人焉。”即使王维这样的官员诗人,对张九龄也只是行大礼:“贱子跪自陈:可为帐下不?”“苦大仇深”的杜甫,最多向行军司马田梁丘喊话:“麾下赖君才并入,独能无意向渔樵?”56岁仍然还是禀生的钟祖芬,见了川督早已忘记了历史上文人的傲骨精神,这说明清末知识分子已经失去了唐宋文人的独立人格与气节。最爽的是岑春煊,坐在过江津的官船上,读着精美的吹捧,心满意足,大笑而去,身后留下一船碎波。无论是赈灾,还是捐输,都不应让武文源包揽全部责任。而官场小白钟祖芬将自己的全部灾难都推到武文源头上,恩恩怨怨委实难以说清。武文源作为总督岑春煊棋盘上的牺牲品,本身就是悲剧人物,大员邓维琪亲临江津,商议“津捐收入”,武文源绝对没有多少话语权,基本是按邓维琪的话办,而邓自然代表岑总督的意思,他只是一枚棋子。再加上张泰阶的诬告和钟祖芬的仇恨,确实也承受了一些不白之冤。换一个角度,钟祖芬憎恨武文源县长的合法性和合理性并不充分,大力歌颂岑春煊同样缺乏智慧和风骨,无论从公还是从私,都有些偏激。

2024年2月19日星期一,江津书房。

注释:[1] 唐冶泽,冯庆豪.重庆历代旱灾考略【J】.重庆历史与文化,2006(02):44.[2] 陈锋主编.晚清财政说明书(第9册:福建财政说明书·杂捐类沿革利弊说明书)【M】.武汉:湖北人民出版社,2015:736页.[3] (清)刘坤一:《为饷需紧要,谨拟就地筹捐,以资接济事》(光绪二十年十月十五日,《朱批奏折》,档案号:04-01-35-0700-035,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4] 敖依昌、谭大梁、黄中模.钟云舫诗文选注【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93-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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