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手机版
切换到窄版
用户名
Email
自动登录
找回密码
密码
登录
立即注册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快捷登录
手机号码,快捷登录
快捷导航
网站首页
Portal
江津论坛
BBS
今日江津
江津概况
江津楼市
房屋中介
人才招聘
二手交易
相亲婚介
师傅到家
便民指南
下载APP
搜索
搜索
热搜:
活动
交友
江津
本版
用户
江津在线
»
江津论坛
›
聚焦江津
›
今日江津
›
江津警民联手,救助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夜鹭! ...
返回列表
查看:
14923
|
回复:
0
[部门动态]
江津警民联手,救助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夜鹭!
[复制链接]
江二妹
江二妹
当前离线
积分
7709
902
主题
1106
帖子
7709
积分
管理员
积分
7709
收听TA
发消息
发表于 2024-3-7 17:45:33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
来自重庆
来自
中国重庆
近日,江津区公安局德感派出所民警与群众携手成功救助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夜鹭 。
▲民警将夜鹭带回派出所细心照料
“警察同志,有只鸟飞到我店里来了,平时没见过……”近日,江津区公安局德感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有只鸟飞到店里,由于没有见过该种鸟类,怀疑是国家保护动物,故报警求助。随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通过初步观察,民警发现鸟儿长着黑褐色羽毛,嘴部和脚趾都呈墨绿色,嘴长而尖。它的腿部及脖子都有不同程度的受伤,且精神状态不佳。通过上网查询,可能是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夜鹭。对于群众的热心,民警给予了肯定和表扬。为避免夜鹭受到二次伤害,民警找来了纸箱,将受伤的夜鹭带回派出所仔细照料,并与区林业局工作人员取得联系。经区林业局工作人员辨认,这确实是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夜鹭,栖息和活动于平原和低山丘陵地区的溪流、水塘、江河、沼泽和水田地上,夜出性,喜结群。在区林业局工作人员的指导下,民警对夜鹭的伤口进行了包扎,随后,经区林业局工作人员检查,符合放归自然条件,民警将夜鹭带到野外放归自然。
蜀黍有话说
市民在发现无法辨认的野生动物时,不可私自救助或盲目放生,要及时报警或与林业主管部门取得联系,由专业救助人员施救。保护野生动物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警方呼吁广大市民共同关爱野生动物,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来源:平安江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返回列表
高级模式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回复
回帖并转播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渝公网安备50010702500469号
渝ICP备14003427号-5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渝B2-20190062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渝网文【2020】1961-212号
Copyright(c) www.E47.cn Since 2005 All Rights Reserved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