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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动态] “鬼探头”酿事故,行车切莫“见缝插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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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28 16:54:5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重庆 来自 中国重庆
提起“鬼探头”很多驾驶人肯定不陌生突如其来的“相遇”总是惊得人一身冷汗
甚至还会引发交通事故安全隐患极大
2024年3月21日8时32分许,杨某驾驶二轮电动自行车,从南北大道往江津城区方向行驶,当行驶至南北大道京凡酒店路段时,为图便捷随意横穿马路,与同向直行的罗某发生碰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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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认定,杨某安全意识不强,驾驶二轮电动自行车随意横穿马路,是造成本次事故的直接原因,负事故全部责任。所谓“鬼探头”,通俗来讲就是前方有车辆或障碍物阻挡视线从路边突然蹿出非机动车或行人驾驶人避让不及造成交通事故日常出行时我们如何
避免“鬼探头”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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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几点一定要知道

行人、非机动车
①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注意来往车辆,按照交通信号指示通行,严禁闯红灯;行人要从斑马线上通过路口;非机动车要走非机动车道,骑乘电动自行车要佩戴好安全头盔;家长要看护好孩子,不要让他们随意冲入马路中央。
②注意观察,安全通行。通过路口及易发生事故的路段时,一定要做到“一看二慢三通过”,注意观察,确认安全后再通过。
③提高交通安全意识。不要存在侥幸心理,切勿争道抢行,不要随意横穿马路,不要在车流中穿行,不要跨越护栏!江津公安交巡警提醒

“鬼探头”防不胜防  害人又害己!      所以行人过马路一定要“东张西望”       骑车不要随意变道、见缝插针     驾驶人朋友也应该多留心      注意观察,谨慎驾驶!



(来源:江津交巡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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