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说的,帖子里已经在多方的跟帖里说得够清楚了,现在你在这里酸里酸气地说两句不靠谱的语言,我倒是明白你的意思。你跟帖里所谓的大事化小,有点扯,关键是这概念应该是双向的,如果是某一单方面的行为,那么对方是不认可的,反而会起误导作用。有问题就应该摆开了来说清楚,并且帖子里已经说得够清楚的了。
你所谓的“放大事件、居心叵测、令人生疑”,乖乖的不得了,你明白你这种“炒冷饭”的行为本身就符合所有你给我下的定义吗?不要一张嘴光说别人,倒是把自己也给套进去了。
在工作中,我的言行是代表公司的形象这话不假。但当公司的形象遭受到乌有的栽赃——“把业主的水拿去卖钱,还要倒收业主的钱”时。我就有责任在各类场合替公司把这事解释清楚,以便打消受谎言蒙蔽的其他业主就此而产生的疑虑!你说我这样做是该?还是不该? 如果作为一个公司的员工,连这点事都不敢做、不想做、或者不去做的话,那么我自己认为“有愧于自己领到的这份工资!”
我的本意就是把事情还原到他本来的面目,让全体的业主了解“到底物业公司与业主之间发生了些什么事”,然后由他们自己去判断是非对错,达到“兼听则明”的效果。我们没有见不得阳光的行为,所以我们不怕!
无论从哪个方面来讲“我们都希望生活在一个和谐并且稳定的环境”。并且现在这个小区里也没有发生任何有碍和谐的事,倒是你今天的这番“貌似堂堂”的语言里,夹杂有其它的成分,这种成分反而不利于解决事情。
明眼人一看就知道你这篇跟帖就是在炒冷饭——旧事重提、就是想有所为。就我个人而言;欢迎你在我写的帖子里挑刺,我一定奉陪到底。
[本贴已被 作者 于 2017年09月30日 23时13分38秒 编辑过]
[本贴已被 作者 于 2017年09月30日 23时17分18秒 编辑过] |